2017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2017年2月15日在磐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九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突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重点,为服务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磐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
紧扣中心促发展。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先后出台检察机关服务全县“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与县环保局联合会签《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突出环保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惩治破坏林木、毁坏耕地、破坏矿产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监督立案7件9人。积极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全县重点工作,出台《县检察院服务建设“两美”磐安实施意见》,细化检察机关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工作举措,派出班子成员参加全县“双百攻坚”行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组,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
围绕发展保民生。认真分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先后制定出台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县工商联联合下发《建立服务非公企业联系制度》,共同搭建服务非公企业平台。审慎处理涉企案件,谨慎使用强制措施,针对涉案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涉及行贿犯罪但金额不大、配合调查的7名企业主,依法从宽处理,防止因办案偏差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引发群体性的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开展查处动物检验检疫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对我县的动物检验检疫领域有关人员渎职犯罪立案1件3人,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治理法治氛围,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立足本职护民利。建立起集信访接待、犯罪档案查询、案件受理、律师接见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务服务大厅,把文明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争创省级文明接待室工作目标,检务大厅工作人员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做到专岗受理、专人负责、专门表格、专项监督和专项回访,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启动并完成安文检察室办公场所搬迁至新渥镇,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打造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督一线平台,助力“江南药镇”特色小镇建设。会同国资、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约谈当事人、提前介入调查和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共催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5亿元,追缴滞纳金1600余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21亿元。深入开展扶贫结对工作,为结对村筹集扶贫帮困资金共计22万元。主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21名刑事被害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2.4万元,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温暖。
(二)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重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完善社会管理。
坚决依法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决战决胜的勇气、作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5人,提起公诉180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5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25人;批准逮捕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503人,提起公诉642人;批准逮捕涉黄涉毒涉赌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130人;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23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毁坏珍贵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62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秩序规范有序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着力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把保护性司法贯彻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积极创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和措施,与县教育局联合签署《检校共建协议》,主动选派业务骨干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教育系统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岗位、环节和部位,通过以案释法,举案说法,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讲课20次,与教育部门协同推进依法治校、治教和廉洁从政、从教。与企业共同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初犯、偶犯以及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6件6人。
切实解决群众涉检合法合理诉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强化源头治理,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文明、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执法办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完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建设,严格落实联合接访、释法说理、风险评估制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健全和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领导下访接访、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等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妥善处理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坚持文明接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解、化解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1件次,其中来信283件,来访128批207人次,下访巡访65次,检察长接待日80天,连续十三年实现涉检“零上访”。
(三)坚持维护公平、保障正义,全面深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建设,着力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认真做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互相通报刑事案件情况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6件2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8件9人。加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取证监督,完善检察机关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辩护意见的机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检察建议32份,监督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漏犯11人、漏罪8件,确保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4件5人。
强化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完善和落实收押检察、巡视检察等工作机制,重点监督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违法监管等行为。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900余人次,监督财产类刑罚执行案件5件,办理特赦案件检察监督4件,协助市检察院监督执行死刑案件1件。稳妥推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并改变强制措施23件25人。依法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办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申诉18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6件,对法官违法行为调查1件,行政执法监督24件,督促起诉5件。
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完善诉讼监督制度,深入推进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模式。建立“介入侦查引导机制”和“退回补充侦查配合协作监督机制”,与公安联合下发《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引导机制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对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配合协作和监督制约若干规定》,着力规范刑事案件证据采证审证标准。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和省院下发的《口供审查工作指引》,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5件22人,不起诉1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不捕不诉工作标准,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95件141人,不起诉37人。
(四)坚持惩防并举、突出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5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4件44人。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促进廉洁行政。坚持以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和“三领域、两干部”职务犯罪查处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11人,重点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10件11人。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6件32人,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140余万元,为国家或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高效行政。不断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的监督打击力度。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介入事故调查,加强重点督办。5年来,共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8件10人,其中副科级以上要案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5万余元。通过案件的查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地起到震摄和警醒的作用,起到“追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增强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和依法行政意识。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规范行政。坚持“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党建+预防”模式,组建职务犯罪预防党支部,成立“磐石讲堂”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分别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开展预防宣讲1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累积达10000多人次。以本地发生的案例为素材,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针对机关和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读本两个,各类宣传资料15类,分别向全县各机关部门、乡镇及村“两委”累计发放10000余册,坚持做到“侦防一体”、同步预防,用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切实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五)坚持从严治检、业务立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总目标,以强化思想教育为重点,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着力深化从严治检。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把讲政治、守规矩的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每个环节。着力锻造对党忠诚品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对检察事业的职业认同和感情认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出领导干部“五带头”公开承诺书、干警廉洁自律十条承诺书及干警家属“家庭助廉”倡议书,建立一周一句廉政短语,一季度一廉情分析制度和节前一次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两微一端”,对外公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818条、生效法律文书2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余条,发送微博158条,微信115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6条,分别在县、市、省和国家级媒体刊登共240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刊登60篇,国家级刊登16篇,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着力打造专业化队伍。积极顺应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转变。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参照“日志式”管理模式,建立“报、述、点、评”院务例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我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检察干警工作效率;强化日常业务学习。制定“周自学、月论坛、季讲座”学习制度和夜学制度,努力营造学习氛围,切实把学习型机关建设落到实处;强化岗位练兵。建立“磐石讲堂”业务实践平台,引导检察干警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实现学习工作两结合、双促进。五年来,共开展青年干警讲坛37次、辩论赛20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83余次;强化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开展“检察开放日”和专项工作通报会20余次,先后邀请200多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广泛听取代表意见。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领会司改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明确目标,严格标准,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工作小组,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制定出台《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员额实施办法》,经县委同意并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后实施。同时,按照高效、精干、优化的原则,同步推出双聘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严密的考核体系,拟制了整套工作表格共计30类,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目标责任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竞聘测评,产生了院中层干部17名,其中正职11名,副职6名,遴选产生员额检察官人选14名,全院员额检察官入额工作与双聘工作依法平稳有序。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通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分别有6个科室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9人次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5人分别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业务尖子”、“优秀检察公文写作能手”和“金华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一项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监督案件”,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执法为民先进集体,职务犯罪预防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法与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全面再研究再深化。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磐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为目标,以绿色司法为基本遵循,以“党委人大认同感、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标准,以建设一支讲政治高素质“磐检铁军”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富”“两美”磐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深化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等意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入推进《服务和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若干意见》的实施,综合运用环保检察各项职能,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工作,着力在发现、查办环保新案件、典型案件上下功夫,助力县委战略决策的落实,服务磐安绿色发展,创新发展。
二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率、注重效果为要求,科学谋划,进一步提高检察执法办案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探索保护性司法,重点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联合公安、法院、看守所等机构,发挥“磐石讲堂”法制宣讲品牌引领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巩固和发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加强涉检信访案件调处,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健全完善依法处理涉检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救助力度,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畅通、部门联动的综合性法律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更好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作用,在检察环节上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三是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新途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改革机构人员转隶、工作交接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办案实际的司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集聚精力紧紧抓住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等重点,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完善侦、捕、诉衔接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捕后跟踪监督,强化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的配合,减少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节点和对民事审判、调解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深入探索督促起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促进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实效性,防止和克服执法任意性、选择性,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着力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敢打必胜的检察铁军。从严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大力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着重加强年轻干警专业化培养,持续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积极顺应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转变,全面提升证据审查、出庭公诉、信息技术应用以及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