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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的“司法护盾”

日期:2018-04-19   发布机构:地区管理员  访问次数:

  浙江检察网温州讯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经济学中称之为“公地悲剧”。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到破坏的情况增多,真的没人可管了吗?不,温州检察机关给出了答案。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关键在行动,要走到办案现场去,办出效果,真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说。

  聚焦公益   拯救“公地悲剧” 

  “垃圾山”“僵尸船”、废弃矿山、被滥伐的生态公益林、被破坏的农田、被骗取的国家财政补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国家税款损失、被闲置的国有土地……温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在公益诉讼各领域展开探索实践,解决了一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老大难问题。

  起飞、航摄、环湖飞行……在温州一个山村,一架无人机正式“上岗”。村民在修建道路过程中,擅自增加项目,超出许可范围占用林地建设的证据,被无人机清晰地拍摄取证,并为后期的水源地生态公益林修复治理提供了更直观的图像资料。该破坏生态公益林案的成功办理为林业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样本,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僵尸船存在好多年没人处理,到底是谁来管?”由于涉及违法情形多,分布散,职能交叉,解决难度大,群众呼声强烈。龙湾区检察院经过深入排查调研,结合“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向龙湾区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区“僵尸船”整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该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11家行政单位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行动,使水域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全面铺开 形成保护公益强大合力 

  去年9月温州市委出台《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

  温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意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公益保护效能。今年,温州市检察院在温州检察网设立公共利益受损信息收集平台的基础上,先后联合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等部门,搭建12345政务热线和行政处罚等数据共享平台,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并依托智慧检务,积极加强信息采集、线索研判和自动预警工作,构建“民生热线+执法数据+检察监督”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案件涉及领域不同、案件特点不同,检察机关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多种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上下求索 探索公益诉讼温州模式 

  从去年7月至今年3月,温州检察机关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20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600余万元,促使受损的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矿山资源共计875余亩得到修复治理,督促清理生活垃圾1万余吨、建筑垃圾11万立方米,依法治理河道“僵尸船”,保护青山绿水。

  经过全覆盖、多样化的探索,温州检察机关交上了满意答卷,探索出了一条司法保护公益的温州模式。

  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越坚表示,作为法律授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温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增强公益诉讼的工作合力,服务大局,保护公益。下一步将围绕三条主线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大局:一是民生主线,加强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二是监督主线,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环境主线,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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