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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日期:2020-03-30   发布机构:浙江检察网  访问次数:

省检察院部署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3月23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省检察院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敏和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胡梅奎,以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任务清单》。

黄生林强调,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是今年全省政法工作的主线,也是今年检察工作开展的主要抓手,各条线、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起来,将其作为事关检察核心战斗力和工作现代化、充分体现“三个地”担当和排头兵姿态的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在行动上要迅速落实起来,切实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实施项目化管理,并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坚决杜绝“提升年”活动与业务开展“两张皮”现象;在推进上要注重凝聚合力,将其作为整体性行动,政法各家协同作战,省市县三级院联动推进,各部门各条线联合发力。

郭敏要求,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办案标准和案例指导工作,在司法标准建设上有新提升;推动检察权运行的流程再造,在司法规范建设上有新提升;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在权责一致的评价考核机制建设上有新提升。

23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惠明代表省检察院党组作动员部署讲话。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胡梅奎主持会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敏以及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市院、基层院相关人员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陈惠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抓好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排查,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提高,扎实有序推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他指出,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内设部门、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要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自我排查和开门纳谏相结合,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省检察院要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他强调,各级院党组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专题督导,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都要进行挂牌督办,共同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

本次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延续至2021年1月,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据悉,各地活动成果将纳入“平安浙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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