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1日在磐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五大愿景”、“五个磐安”总体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磐安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6人,已提起公诉42人。检察长带头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杭州滨江虞关荣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2件。依法办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以陈若剑为首的涉嫌有组织犯罪案件,审查起诉23人;集中办理现金贷“714高炮”特大“套路贷”案件,批准逮捕44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法治底线。严格审查把关,绝不拔高定性,也不降格处理,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没有出现无罪判决情况。完善打击机制建设。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信访接待、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等机制建设,加大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的排摸力度,移送线索11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保障群众财产安全。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件75人。响应精准扶贫部署,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走访贫困对象85人次,精准做好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为5名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参与污染防治攻坚,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7件21人,提前介入“7.22危化品泄漏”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做好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行业协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坚决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涉嫌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2件6人。依法落实民营企业保护举措。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办案价值取向,严格把握司法标准和法律政策适用尺度,涉民营企业家案件中,坚持“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针对涉企案件相对不诉3件9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体现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担当。
(二)突出主业抓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2件267人,起诉241件443人。依法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2件99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17件21人,起诉24件113人。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件55人,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2件8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涉疫情物资违法犯罪。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完善与监委工作衔接机制,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逮捕、起诉等司法程序,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受理并起诉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
二是深入推进诉讼检察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批准逮捕51人,不起诉7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件次。强化审判监督。依法提请刑事抗诉3件,已改判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与法院建立执行活动监督沟通机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线索排摸100余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13人,建议收监3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件20万元,监督律师违规会见1件2人,挖掘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排摸行政非诉线索1239条,立案审查74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份。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8件18人,并向公安、教育局发出专项检察建议5份,同步落实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举措。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项监督,对蒋某某强奸一案提请抗诉,被告人蒋某某从有期徒刑四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九年,并对被害人开展综合司法救助,相关做法获得省院肯定。联合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新学期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全年共开展宣讲13场次,听课学生达10000余人次。
(三)注重实效抓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负有重要使命。县检察院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
一是围绕“生态修复”抓监督。全年共办理涉及生态环保行政诉前公益诉讼86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86份。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为,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完善“补植复绿”补偿办案模式,将犯罪分子最大程度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办案的最优选择,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27余亩,督促落实生态修复费用13万余元。设立环保公益诉讼鉴定费用专项周转资金40万元,解决环境损害评价鉴定垫付费用难题,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保障。
二是围绕“专项整治”抓监督。针对县内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医疗废水排放专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抽调干警组成专门办案组,深入了解排摸医疗机构现状,实地走访调查医疗废物管理、暂存处置、处理流程情况。依据调查发现线索,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79份。
三是围绕国有财产保护抓监督。突出国有财产保护重点,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未及时收缴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履职。通过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对2名非法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下,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滞纳金226.5万元,督促收回被违规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2万元、欠缴税款800余万元。
(四)提升站位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一是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设机构。将原有的11个部门精简合并为3个专业化办案部门和2个综合行政部门,实现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有机融合。同步择优选拔了中层正职1名及中层副职3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3.2岁下降到37.1岁,一线办案人员占比达到84.1%,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顺应改革要求,今年年初,即实行侦监和公诉部门合并,全面开展“捕诉一体”工作,加强监督资源整合,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全年捕诉一体办案率达到100%,“捕诉一体”办案组共承办审查逮捕案件139件、审查起诉案件308件,捕后判轻刑率下降38.5%,审查起诉办案时间平均缩短11.6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国家追诉与诉讼协商相融合的新型诉讼模式,有助于在刑事司法领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以办案实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207件324人,适用比例从年初的62.5%上升到89.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五)凝心聚力抓队伍建设,锻造忠诚担当检察铁军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领导带头,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院党组书记上党课5次,领导班子、支部书记分别给分管部室和支部上主题党课,组织开展党务知识专题讲座2次。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丰富活动载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干警初心意识,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是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探索“办案全程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各环节开展法治宣讲,切实提高干警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以“磐石讲堂”为平台,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全年共开展青年干警讲坛23次、辩论赛3次、邀请专家授课3次,干警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信息、宣传、调研为抓手,不断强化干警学习、思考、写作等方面能力。全年,检察新闻稿件被国家级刊物刊登12篇、省级42篇、市级27篇;省检察院《检察工作交流》采用3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刊出论文3篇。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大众通报检察工作,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途径,全年向社会公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659件、法律文书343份,发送微博95条,微信68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8条。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季度廉情分析、节前教育等机制,结合警示教育月和“四不”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我院被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集体荣誉;“走出去找线索”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和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经验交流材料被省院简报转发;获评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1项;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微党课”1项;获得全省检察系统党建理论研究主题论文奖1项;获评全市检察公益诉讼二周年精品案例1项; 2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面对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面对新型金融犯罪不断增多,面对检察转型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不足:检察干警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改革中司法责任制落实需要加大力度;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0年磐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检察改革,为磐安加快建设身心两安“大花园”,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围绕服务“生态磐安”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击和服务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大力加强民生检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办好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实事。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力度。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以案普法,促进社会治理。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实施方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换位思考,改进办案方式,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与执法司法机关共同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加强办案组建设,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协同高效运行,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对标“四化”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检察业务建设,提升干警专业素养,紧贴司法实践,不断丰富创新岗位练兵方式,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不断开展智慧检务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挺纪在前。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