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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检察院依职权对3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日期:2021-12-23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12月21日上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分别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郑某某交通肇事案”、“黄某某诈骗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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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张妮娜围绕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听取了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听证员及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受邀人员一致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充分考虑案件情节,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什么是检察听证?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的一种案件审查方式,通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意见,让矛盾争议说得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对刑事案件的公开听证已经成为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对刑事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8场。通过“面对面”公开听证,积极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有效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改变了以往刑事案件封闭式审理的模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引入司法调解机制,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大可能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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