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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检察实践

日期:2021-03-10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张军在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检察实践

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表示,人大监督既能有力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又通过监督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人民代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张军表示,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求真务实,客观反映了过去一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坚定履职的每一步,体现了讲政治、顾大局,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不懈努力。张军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

立法方面,突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党依法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最大公约数统一全国人民思想和行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突出体现了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紧贴新时代脉搏制定相关法律,紧紧跟上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国家政治建设。监督方面,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在履行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职责中彰显了 “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理念,同时强化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张军表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检察机关要按照此次全国两会的部署要求,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更实推进各项工作,跟上、适应新发展阶段,运用新发展理念,破难题、补短板,抓实基层检察,抓牢基础工作,强化基本能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更深、更实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更好、更优地在检察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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