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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发扬“三牛”精神】朱姚:坚守初心使命,让检徽在大江南北闪耀

日期:2021-04-25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朱姚,现任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专职委员,先后在反贪局、公诉科、侦监科、政治处等部门供职,从检28年里,一步一个脚印地从粗通法律的新手成为业务娴熟的办案能手。先后获评县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县十大杰出青年、县劳动模范、县三八红旗手、金华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金华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恪尽职守,耕耘在检坛一线

日常办案中认真审查案件,做到了起诉书、公诉意见均有理、有据、有节,承办和审批的案子从未出过错,所办理的案子判决结果与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认定完全一致。从检以来承办了吴某贪污案、陈某聚众斗殴案等一系列在县内颇有影响的案件。同时先后7次以专职委员身份参与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在评查中以多年的办案经验积极发表意见,为提升全市案件质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结合职业特点,创立“磐石讲堂”品牌,用品牌效应激发该院党建工作、未成年关护工作的创造力、社会影响力。

二、传经送宝,解惑在千里之外

2020年疫情期间,为满足内蒙古检察机关人才需求,朱姚积极响应最高检的号召,肩负全市检察机关重任,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到达内蒙的第1周,她就到基层院调研“两项监督”专项活动,了解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情况,并介绍了浙江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实体案件处理上的方法。同时她充分发挥纽带作用,架起金华与巴彦淖尔的沟通桥梁,在将巴彦淖尔优秀经验反馈给磐安检察的同时,也把磐安未检的特色与亮点介绍给了巴市未检,促进两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在上海交流干部未到岗,江苏交流干部因疫情3个月就撤离的情况下,朱姚圆满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挂职工作。

三、苦练内功,勤学在工作之余

从检28年时光,经多岗位历练,朱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始终坚持钻研求索、笔耕不辍,在实践知识的提炼和升华上下足功夫,撰写的多篇调研论文入选中国检察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出版的各类法治理论书籍,更有多篇文章被《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金华检察》刊发,多项研究成果荣获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和第一届全市女检察干警征文活动优胜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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