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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文件 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日期:2021-07-16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近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着力发挥检察职能,夯实乡村发展基础,营造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提出了法治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富裕乡村建设等3个方面15条措施,着力优化共同富裕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全力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做大乡村财富分配蛋糕,服务保障富裕乡村建设。

出台的举措,大多与群众利益、生态保护等密切相关。比如,依托“e检联”系统,融入磐安“颗粒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在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山城管事之家等群众主要反映诉求场所设立终端,搭建“最多跑一次”申诉平台供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通过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猎捕和交易的通告》、融合生态修复模式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通过司法救助助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和县政法委、财政部门沟通,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和政策供给,确保及时办理、及时拨付、及时发放等。

实施以来,各项措施收到初效。检察系统收集、流转司法救助、诉讼违法、公益损害等线索17条,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或占用的耕地、林地34亩并督促落实生态修复费216余万元,涉野生动植物涉罪人次较2019年同期降低近63%,今年来依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协调开展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多元化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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