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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学以致用”,洗钱小弟“黑吃黑”吞掉上家3万赃款

日期:2021-08-06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近日,磐安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案件,令人咋舌的是,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盗窃对象不是别人,而是向他购买银行卡用于犯罪的上家,可谓上演了一场“黑吃黑”的戏码。

据陈某交代,陈某是个重度短视频分享平台使用者,闲来无事便会拿出手机“刷一刷”。有一天,他“刷”到一条视频,视频中介绍了一种近年来高发的犯罪类型:有人会以高价大量收购或租用银行卡,用来转移诈骗等不法渠道获得的赃款,并且还会给帮助“洗钱”的人高额酬金。“发者无意看者有心”,陈某顿时心生贪念,他决定“学以致用”——根据视频提到的方法,想方设法联系到了这些“收卡人”,干起了出售银行卡的行当。

陈某所售银行卡内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这些卡里的钱肯定是网络诈骗或者其他犯罪得来的,吞掉他们肯定不敢报警”。2021年1月份期间,陈某利用“收卡人”不敢报警这一弱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银行卡内的赃款提现至自己的微信。陈某自以为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却不知这条“生财之道”终究还是露出了马脚。至归案时,他合计共用这种方法盗走3万余元。磐安县检察院依法指控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在法律和证据面前,陈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曝光犯罪不是为了引导犯罪,而是警戒大家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同时提醒大家警惕不法侵害。以“黑吃黑”的方式截留不义之财,对他人的犯罪所得予以盗窃,这样的行为不但不会被洗白,反而让犯罪分子藏得更,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检察官在此也提醒所有持卡人注意银行卡的保管安全,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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