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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保障青少年健康从食品安全开始

日期:2022-03-21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磐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县城和乡镇校园周边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校园附近餐饮店、副食品店较多,在放学时间还常常有流动摊贩现场制作食物向孩子们销售。检察干警对照有关法律规定,重点检查了经营店铺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内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有无销售过期食品现场、散装食品是否清晰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发现问题后有针对性地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充分发挥协同保护公益机制,监督支持执法部门开展检查、督促整改工作,携手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全链条保护。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未检干警开展了公益诉讼成果回头看,确保整治长效,以法治方式促进食品安全的协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未检公益诉讼保护的融合监督模式,加大对未成年人舌尖上安全的法律监督力度,共同守护未成年人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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