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三查”能力 践行能动司法【钟瑞友】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钟瑞友
新时代新征程,浙江省金华市检察机关树牢能动司法检察理念,以加强“三查”核心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做到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能动司法,持续打造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认可的检察产品。
三查,即审查、调查、侦查。其中,审查是基础、调查是关键、侦查是核心。新时期加强“三查”核心能力建设,有助于实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标要求;有助于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同时,也是践行能动司法检察理念,通过锤炼过硬“三查”能力,能动推进法律监督模式深刻转变,彰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
当前,加强“三查”核心能力建设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审查存在表面化、程序化问题,监督的底气不足,被动性强而主动性弱,书面性审查多,亲历性审查少;调查意识不强、技侦手段不足,数据壁垒依然存在,办案中重专业理性而轻调查研究;主动侦查不足,斗争意识有所弱化,由此导致办案环节遭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后,易向侦查机关“一退了之”;对于侦查机关消极作为、怠于侦查等问题,不能深度调查核实取证,亦无法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有价值线索。
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金华市检察机关更要树牢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深刻领会能动司法检察理念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突出加强“三查”核心能力建设,以彰显检察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
第一,以先进理念指引“三查”,切实转变办案模式。理念一新天地宽。多用善用“三查”,必定要更新法律监督理念。要牢牢锚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坚决摒弃不愿用、不敢用、不会用“三查”的畏难情绪、顾虑心理,积极赢得监督主动权,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秉持能动司法检察理念,转变传统办案模式,建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新机制,推进办案监督双融合。对此,金华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实践试点,将监督事项作为案件办理,设置初查立案、调查核实、审查认定、监督处理、跟踪监督等流程,落实刚性举措,有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规范性权威性。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避免“你输我赢”“你高我低”的零和博弈,在“三查”的实际运用中,与被监督方一道,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和最优方案,扎实推动落实最高检发布的一号到八号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实现诉源治理。
第二,以自我转型赋能“三查”,大力优化监督范式。“三查”能力建设,是从不同维度对检察权的行使,转变监督范式尤为重要。要从“被动”向“主动”转变。面对法律实施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建立“主动启动”审查模式,加大“主动出击”力度。如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既要发现具体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启动监督程序,更要着力发现相关民事、行政诉讼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予以深挖细查。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摒弃“等案上门”“等米下锅”观念,加强部门、程序衔接,更加精准地行使侦查权。
要从“单一”向“全面”转变。打破部门法界限,从刑事领域延伸至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领域,发挥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如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刑事案件中,对存在的违法情形进行全面审查,做到指控犯罪和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机组合。
要从“分散”向“集聚”转变。通过将相对分散的刑事检察权进行整合,从审查逮捕环节就开始排除非法证据、督促完善瑕疵证据,对相应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纠正,并从中发现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线索,实现“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第三,以数字检察助力“三查”,不断增强整体智治。充分掌握大数据,专业、科学运用大数据,能使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有效。数字化改革是助力“三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法宝。为此,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强化数字检察贯通 推动“三查融合”的若干规定》,推进审查、调查、侦查融合互动。注重“破壁垒”,打通内外数据壁垒,内部完善业务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机制,外部落实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交互机制,研判收集数字监督线索,拓展监督线索来源。
注重“搭场景”,加快创新“场景式”监督应用,探索研发运行线索归集数字平台,做好数据分析研判,发挥数字支撑作用,在海量数据中发掘线索,进行比对碰撞,自动归类分析,实现精准监督。
注重“建模型”,积极探索数字监督办案模型,围绕“线索怎么来、证据怎么取、案件怎么办”,推进“线索研判”“数字三查”“办案质效”等模块的检察智控中心整体框架构建,开展数字指引案例的应用,走好“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之路。
第四,以素能建设夯实“三查”,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检察机关“三查”能力的整体提升,离不开一支作风扎实、素能过硬的队伍。要统筹合力,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级院带头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采取案件线索交办、督办等方式,促进下级院强化“三查”办案。建立对部门、检察人员的“三查”激励奖励机制,激发院与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的能动性。
要集聚众力,用活“三查”岗位练兵载体,建立“三查”机动工作组,跨部门召集青年干警参与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实战实训、成长导师制、素能“传帮带”,既保障“三查”案件的高效办理,又在实战中锤炼队伍素能。如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英雄招募令”,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同心令”联动机制,形成“三查”集体战力。
要文化培力,发挥检察文化“固本培元”功效,持续打造“三查”文化,通过丰厚其时代底蕴,切实提升“三查”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实现以文弘业、以文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