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动态

【检察为民办实事】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日期:2022-06-02   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访问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法”、推进未检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促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分为四大篇章,分别是检察长课堂篇、未检开放日篇、法治进校园篇、法治手绘长廊篇。让我们一起走进宣传周,共同“保护少年的你”。

第一篇章 检察长课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5月30日上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家长会”。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亮为来自新城中学的20余名家长代表上了一堂题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依法带娃》的精彩法治教育课,并与家长开展座谈交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程主持活动。

法治课上,徐亮检察长以检察官、家长的双重身份深度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重点条文,与在座家长们深入探讨“家庭教育责任由谁负担?”“为何要开展家庭教育?”“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三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对近年以来检察机关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方面的有益探索作了交流。

徐亮检察长指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往往存在家庭教育失职情况。家长要主动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检察力量要压实家庭教育责任,社会力量要有力指导家庭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爱中成长。

座谈会上,家长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围绕如何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中的一些困惑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家、检联动,发表自己的看法,分享了好的做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未检部门聚焦问题,对家长的困惑进行一一解答和回复,认真研究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更进一步地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新机制。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在贯彻落实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中探索实践,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凝聚多方保护力量,全方位发力助推家庭教育指导,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篇章 未检开放日

为进一步营造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30日下午,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司法监察工委主任张华星、副主任陈天伟,市人大代表、省级儿童之家蓝莲舫研学基地负责人韦育珍,以及县法院、公安、民政、教育、团县委、妇联等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县人大代表、社工组织代表等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在省级儿童之家蓝莲舫研学基地举行,由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朱姚主持。

成立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

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琳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亮为我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与会共建单位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师”正式聘任上岗!





“家庭教育指导站”,系在盘峰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法院、公安、民政、教育、团县委、妇联、关工委联合共建,旨在集成各家共建单位职能,有的放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开展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普法宣传教育等多项工作,构建具有磐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体系,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通报近年未检工作开展情况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亮指出,近年来磐安检察立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网。他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但永无止境的工作,并对近年来社会各界、各部门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程通报了2021年以来我院未检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全面履行未检“四大检察”职能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谋划。

在活动现场,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共同签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制度》。以此次未检开放日为契机,将我县入职审查的范围拓展至民政部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人员,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共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围绕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琳指出,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抓好未成年人教育是尤为重要的。

陈亚琳强调,要营造氛围、形成合力、注重落地。要加强三部法律的宣传,用足用好磐安宣传阵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工作,让这三部法律真正家喻户晓。要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由牵头部门列明工作计划,每月突出主题,各职能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打造磐安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优化机制长效常态,以“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为良好的开端,着眼长远,实现全县全覆盖,引入更多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聚力聚焦困境、留守未成年人保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共同努力。与会领导、代表交流了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相关做法,并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司法工委主任张华星:检察机关做好“两法”的监督落实,联动多部门共同形成保护合力的做法值得肯定。各部门要尽力、专业、主动、敬业,用更科学的方法保护未成年人。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司法工委副主任陈天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强化拓展,力求保护工作更有强度、更具刚性,要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积极发声,体现成效。

市人大代表、蓝莲舫研学基地负责人韦育珍  :作为一名文化教育者,致力于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将儒家文化的自信扬起来,将“育儿成功才是最大成功”的理念分享给每一位父母。

县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注重源头教育至关重要。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教育,重点是要发挥司法机关职能,切实做好强制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

县公安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丰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打击力度,共同优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县教育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卓珺:法治教育对教育部门来说责任更加重大,感谢检察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检察机关作了有力指导,充分协调社会力量发挥优势。

县民政局  党组成员陈华静:民政部门认真履行好“双兜底”,实现行政村儿童主任100%全覆盖,下步要更充分激发未保委职能作用,与各部门沟通互融,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团县委  副书记马一鸣: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两法”落实上,团县委认真作为。团县委有工作触角,有人员力量,有青春热情,下步与各部门强化联动,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各项工作。

县妇女联  副主席陈倩倩   :家庭教育之路任重道远。县妇联将以此平台为契机,与各部门加强联系,特别是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注重效果提升,共建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的局面。

县人大代表朱拥军:未检工作是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检察机关重机制、拓职能,聚焦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值得点赞,希望进一步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助力社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县人大代表陈伟广: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者,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关爱。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未检开放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全社会力量,,以“家庭教育指导站”未新的出发点,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第三篇章 法治进校园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牛大庆 在磐安中学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程   在凤凰书院

根据宣传周活动安排,磐安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入各中小学校,以《法治有我 青春有为》为题,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宣讲内容围绕疫情与法治、青少年常见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多个专题展开,检察官结合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明确疫情之下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带领学生认识电信网络诈骗和校园欺凌等常见未成年人犯罪,教导学生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助推司法保护落实,助力青少年安全成长。

课后,学校老师和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专业讲解,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了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磐安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授课方式,为全县中小学生、老师、家长提供给优质法律产品,实现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从学校到社会”的升级。


第四篇章 法治手绘长廊


2022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年。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磐安县检察院在尚湖镇初级中学、尚湖镇中心小学、大盘镇中心学校,通过现场、线上等方式征集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手绘画。


                         

尚湖小学五(1)班 杨夕园                                     尚湖小学四(2)班 陈梓馨                                      尚湖小学三(2)班 陈红楠              

                              

            

尚湖小学五(3)班倪文欣                                尚湖小学五(2)班  厉妤媗、秦正娇     


心目中的检察官形象,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有哪些......同学们用画笔描绘出来自己心中的“法”。通过绘画,孩子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孩子们生动形象、诙谐有趣的绘画作品在磐安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展出。

               


运用绘画形式,打造由孩子们亲自创作的法治手绘长廊。赏心悦目的图片、丰富多彩的内容,创造身边的风景线,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法、治法、懂法、守法浓厚氛围。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 2015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辨率:1024X768 IE:7.0以上 浙ICP备05038104号
浙公网安备 330727021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