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在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以及生产企业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和精神,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法治宣讲,携手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6月29日下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磐安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共筑安全生产防线活动,活动通过座谈会和安全生产教育法治课的形式开展,县经商局、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参加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新城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安全协管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法治课。
座谈会上,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程向磐安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通报了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无小事这根“弦”,同时应急管理局和经商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允怡结合办理的胡某某、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向涉案企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指出企业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企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在法治课上,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吴嘉峰以“企业生产安全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围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深入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讲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刑法中涉安全生产犯罪的构成及检察机关落实安全生产法律监督的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筑牢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力量...”活动中,与会人员结合自身职责,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强化协作配合、规范行刑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