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磐安检察1个案例入选县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
喜报!
磐安检察1个案例入选
第二批县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
近日,磐安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公布了第二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一件事”平台构建大数据模型赋能类案救助案例》成功入选。
一、基本情况
聚焦省委《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救助对象范围”的部署要求,立足磐安系浙江省缩小收入差距领域试点县、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一县一策”样本县的实际,结合司法救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以“回应型”能动司法+嵌入式监督治理,努力不让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而掉队,为更好服务我县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建设,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搭建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场景。
二、主要做法
以多场景协同联动+融合式多元帮扶,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关怀”,努力让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享受最大化。
一是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归集救助数据。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归集12个部门16类164万余条数据。立足本院“e检联”系统、群众控告申诉等途径,多渠道收集群众主要诉求。
二是以多跨场景为抓手整合救助资源。聚焦“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政策碎片化,救助渠道单一、救助力度欠缺、救助标准不一、监督治理不足”等需求,构建智能筛查、分级救助、社会帮扶、监督治理等四个场景。注重精准筛查。结合司法救助对象的普遍特征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根据罪名不同构建8个分析模型,梳理6类62个关键词,通过OCR识别、关键词抓取、实时核验等方式,根据生成的被害人特征信息与已归集的重点群体信息等进行比对,精准识别救助类型,区分“红、橙、黄”三色分级预警。注重量化救助。针对“同案不同救”问题,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案件类型、生活困难程度设置权重系数,确定救助基本金额;根据军人军属、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对象,设置不同追加救助金额;根据拟救助一方当事人在案件中承担的责任情况,确定不同的系数。注重监督治理。以案件办理天数、案均救助金额等数据为参照项目对救助质效实时监管,督促救助案件办理和资金审批。运用平台加大对特殊类型案件关注力度,部门协作开展多元救助、长期帮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优化基层社会治理。针对当事人依法申请却因程序问题未应救尽救等怠于履职情形,及时监督纠正,督促依法履职。
三是以制度重塑为支撑实现高效联动。依托金华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构建“1 4 8 N”工作体系,通过公检法司4个司法救助办案单位协作、民政局等8个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联动和“N”个社会组织参与,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关怀”,努力让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享受最大化。
四是以业务重构为重点促进基层治理。以数字救助为支点撬动“监督+治理”。破除数据壁垒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开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依托司法救助“一件事”共建平台,归集政法数据、政务数据310余万条,为社区保障、政府补助资金类案监督等提供数据支撑。全程跟进监督优化社会治理。
三、实施成效
一是工作成效。入选《2022年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1”》和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获评金华市数字法治好应用。相关做法在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会作交流,参加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全国经验交流,在时任省检察院检察长和市委书记朱重烈批示肯定,《浙江政法信息》《金华政研》刊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专题报道。
二是重大成果。出台《磐安县国家司法救助协作规定》《关于建立完善磐安县政法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规定》等机制,省检察院专题调研重点课题结项。
三是典型示范。依托司法救助“一件事”平台构建大数据模型赋能类案救助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黄某林司法救助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