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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保护生物多样性 “检察蓝”与您同行

日期:2024-05-24   发布机构:办公室  访问次数: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对维护生物多样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磐安是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近年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检察监督,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2024年5月21日下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田某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2日,被告人王某某伙同田某某在磐安县玉山镇岭口村至黄里村附近的山上,通过架设捕鸟排套网,利用电子诱捕器播放模拟竹鸡声音的方式,共捕捉竹鸡7只。经鉴定,涉案竹鸡为鸡形目雉科,系国家“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价值共计7000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田某某违反狩猎法规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5月21日下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王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判处田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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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半月山公园,在树枝上安装了新型智能鸟屋,让鸟儿能在此安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为使此次惨痛教训能够更加入脑入心,还在活动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被告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使其真诚地反思自身非法狩猎的危害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各项工作,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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