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地市检察长会议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在宣传宣讲、深学细悟、见行见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强化·宣传宣讲
8月22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裘菊红来到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调研指导基层检察工作。裘菊红常务副检察长介绍了全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并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将全会精神贯彻和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和全过程,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切实答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金华答卷。
突出·学深悟透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检察长专题宣讲会、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好、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丰富内涵,领会好全会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深入人心。
紧抓·履职尽责
多维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县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持之以恒维护民生民利,以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能动履职擦亮生态底色,推动形成部门协作、检察履职、社会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完善“诉前建议+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实现惩处犯罪与保护环境双赢。
8月14日下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磐安县人民法院签发金华市首份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令》,并在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树牌进行公告,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力度,助力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